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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三间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68年,医院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火车站南。该中心的基本职能是提供预防保健、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项卫生服务。中心下设艺水芳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天泰社区卫生服务站、定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定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西社区卫生服务站、三间房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双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七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12人,实有人数10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2,953.1922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30.088708万元,增长17.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619.09920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6.981456万元,增长13.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4.1872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4.02%;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0,914.3902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5.67%;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0.5217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384.047844万元,比上年增加2,135.118351万元,增长16.12%,其中:基本支出13,835.0730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93%;项目支出1,548.9747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3.954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8310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9%;卫生健康支出5,364.1229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59.8310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538924万元,下降4.6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58.6310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418924万元,下降4.8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 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1.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780000万元,增长243.75%。主要用于中心开展“四进”服务工作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0.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训练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364.1229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55.102148万元,增长78.27%。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071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7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医养结合评估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0年度决算3,931.3796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09.058824万元,增长44.41%。主要用于公用支出和人员保险等项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230.1294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33.129466万元,增长1,168.17%。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中医药”(款)2020年度决算8.292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2926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中医药薪火传承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67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67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村长效节育户籍已婚孕龄群众免费体检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59.9833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9.716642万元,下降15.6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0.491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4919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健康促进工作、肺炎球菌接种工作等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74.9792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270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20000万元减少0.95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950000万元减少0.9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27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27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90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057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0571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057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台,38.1244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三间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切实落实好常态化防控,促进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改革与改善同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辖区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围绕北京市卫健委、朝阳区卫健委进一步落实优质社区基层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院感管理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持续提升患者满意度。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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